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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**訴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撤銷規劃許可證一審敗訴二審勝訴案(行政訴訟) 行 政 上 訴狀 上訴人:董**,女,漢族,75歲 代理人:李維律師 被上訴人: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:陳剛 職務:主任 住所: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上訴人因撤銷被上訴人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案,不服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(2005)西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,現提起上訴。 上訴請求: 一、撤銷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(2005)西行初字第161號行政判決書并依法改判; 二、 被上訴人承擔全部訴訟費用。 上訴理由: 一、一審人民法院剝奪了上訴人的申請鑒定和申請調取證據的權利,侵害了上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第三人于2001年7月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新建房屋時,向被告(被上訴人)提交了有李*簽名的其他產權人的同意書,而事實是李*的簽名是偽造的。上訴人在一審期間,申請一審法院委托相關機構對簽名的真偽進行鑒定,并向一審人民法院提供了調取簽名的線索,而一審人民法院卻不予調取,導致鑒定不能進行。 上訴人認為,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職責,一審法院的行為剝奪了上訴人的申請鑒定和調取證據的權利,侵害了上訴人的訴訟權利。 二、一審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錯誤 1、一審法院認定訴爭區域不是文物保護和風景瀏覽區是錯誤的。一審人民法院認為,原告(上訴人)提供的證據二不能證明原告要證明的內容,該證據本院不予采納。上訴人認為,上訴人提交的證據充分證明什剎海地區從1990年就被列入北京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街區,于1992年被北京市政府將其列為歷史文化區,2000年被批準列為北京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。 2、 一審法院以第三人提交的證據認定事實是錯誤的。一審法院認為:“第三人提供的證據真實、合法,與本案有關聯,本院予以采納?!倍聦嵣?,第三人僅僅提交了兩份證據,其提交的協議書是復印件,而且上訴人當庭要求其出示原件,而第三人到判決時止,都未提交,也未在庭審中質證。根據證據規則,該證據當然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。同時一審法院以尚未生效的判決書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是錯誤的。上訴人認為,第三人提交的(2005)西民初字第3118號民事判決書由于上訴人提起上訴尚未生效,根據證據規則,一審法院以未生效的民事判決書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錯誤的。所以在一審判決中,從判決書中第三頁第四頁法院經審理查明的:“1998年3月,李*將其中5間房賣給李……第三人在征得李*及其兄弟同意”,均與事實不符。 三、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在庭審中,從法院認定的房產證等證據均可以充分證明,東煤廠胡同4號是一個院落,而且房屋面積的增加必然導致院落的減少。因此,上訴人當然與被上訴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。而且一審法院也在判決書中確認,被上訴人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程序重大違法的情況,本應根據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,予以撤銷。而一審法院卻判決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顯屬適用法律錯誤。 四、被上訴人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重大違法,應予撤銷 被上訴人在審批上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,其依據的是《北京市城鎮私有房屋翻建擴建規劃管理若干規定》(下稱若干規定)。但在其審批時,卻置這一規章的明確規定于不顧,在審批程序中重大違法。一是為不符合翻建、擴建條件的第三人頒發許可證。在若干規定的第三條第二款規定:“以自用為目的。屬于擴建住房的,全家人均現住房(包括本市的異地住房和出租房)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?!钡谌嗽谏暾垥r,其人均居住面積已經超過了20平方米,根本不符合申請翻建、擴建住房的條件。二是違反若干規定第四條的規定。在這一條中規定:“翻建、擴建私有房屋,應在原批準的用地(包括院落,下同)范圍內進行。翻建、擴建房屋占用與其他房屋所有人共用的院落, 須征得其他房屋所有人書面同意,并經過公證機關公證?!倍诒景钢猩婕暗囊巹澰S可證并未辦理公證。三是違反了若干規定的第五條。沒有提供居所地街道辦事處的證明。同時,也違反了第三款的規定,即要提供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證件。但第三人并沒有提供土地使用權證。四是違反了若干規定的第六條。第六條規定,在文物保護區、風景游覽區禁止翻建、擴建私有房屋,只有形成危房時,才可以翻建。從這條可以看出,在文物保護區、風景游覽區是絕對禁止擴建的,翻建也必須以形成危房為前提。而在本案中,被告審批擴建的恰恰在既是文物保護區又是風景游覽區的 東煤廠胡同4號院。第三人的房屋連翻建的條件也不具備,更別論擴建了。事實上,在西城區規劃局早在1998年就為第三人批準了此規劃,因為當時北京并不允許沒有北京市市戶口的人員來申請規劃,所以為了掩蓋其非法規劃的事實,于2001年又為第三人非法補辦規劃,更是錯上加錯。 所以說,被上訴人在審批第三人規劃許可證時,程序重大違法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的規定,應當判決撤銷。 根據上述事實與理由,特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采信律師的代理意見,依法撤銷了該規劃許可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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